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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撤銷註冊
注意事項
在香港註冊成立之公司可根據香港法例申請撤銷其註冊地位,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1. 公司從沒開始營業或在申請撤銷註冊前之三個月已結束營業;及
2. 公司沒有未清還負債 。
撤銷註冊手續
申請人在向公司註冊處提出撤銷註冊前,必須向稅務局申請並得到由稅務局長簽發的{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}。要獲得這個通知書,該公司必須清繳所有欠稅及商業登記費。
在獲得由稅務局長簽發的{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}之後公司必須向公司註冊處提交申請撤銷註冊文件及相關費用 。
收費
本公司之費用: HK$1,230
撤銷註冊費: HK$420
申請不反對通知書: HK$350
合共 : HK$2,000
時間:整個程序約需時 6 個月
本公司之費用包括以下服務:
(1) 草擬撤銷註冊文件及會議記錄
(2) 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註冊通知書
(3) 向公司註冊處提出撤銷註冊
(4) 兩次文件速遞
如有任何問題,請致電 +852 3102 1989 ,傳真 +852 8143 1170或 電郵 查詢。